為保護我校師生員工的人身、財產及公共財產安全,落實消防工作“以防為主,防消結合”的基本原則,進一步提高應對火災的能力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和公安部《機關、團體、企業(yè)、事業(yè)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(guī)定》《山東省消防安全條例》等有關法規(guī)規(guī)定,結合本校實際,特制定本預案。
一、指導思想
從維護全校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和確保學校穩(wěn)定大局出發(fā),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,體現人的生命重于一切的原則,提高認識,統一思想,形成共識,不斷提高學校應對和處置突發(fā)事件的能力。
二、工作目標
通過應急預案的制定,建立我校應對突發(fā)火災事故的指揮系統和處置系統,力求應急預案實際有效、可操作性強,在學校面臨突發(fā)火災事故時,能夠統一指揮,及時有效地整合人力、物力、信息等資源,迅速針對火勢實施有組織的控制和撲救,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,進一步改進和加強消防安全和滅火救援工作,落實學校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制。
各處室、部門負責人對本處室的消防安全負全責,依據“誰主管,誰負責”的原則,負責本部門的消防應急預案的落實,加強對火災的預防工作及應急處置能力。
三、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
成立濟寧一中消防安全應急處置領導小組(見附件),校長任組長,分管校長任副組長,各處室、部門負責人任成員。
(一)領導小組主要職責
1、指導全校開展預防火災的宣傳教育、人員培訓和火災模擬演練等工作。
2、發(fā)生火災時指揮、協調各工作組和義務消防隊員開展滅火和人員疏散工作;協調配合到達火災現場的消防人員開展滅火工作。
3、協助、配合消防部門做好火災事故的調查等善后工作。
(二)領導小組下設4個工作小組
1、滅火行動小組
組長:安保處負責人
副組長:安保處專職消防負責人、相關部門負責人
成員:專兼職消防員、安保處工作人員、相關部門人員
主要職責:組織、建立義務消防隊伍;做好義務消防隊員的防火教育、培訓和火災模擬演習、演練等具體工作;負責滅火器材和工具的保管與使用;發(fā)生火災時利用學校配置的消防器材及有關消防設施,進行火災現場滅火,搶救火災被困人員等工作。
2、通訊聯絡小組
組長:辦公室主任
副組長:安保處、相關部門負責人
成員:安保處監(jiān)控中心工作人員、相關部門人員
主要職責:接到火災報警后,迅速與消防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或相關部門取得聯系,引導消防隊員和消防車輛進入火災現場,聯絡有關部門、個人;組長調遣消防力量;負責信息采集、校內外聯絡及有關情況匯報。
3、疏散引導組
組長:安保處負責人
副組長:相關部門負責人
成員:安保處專兼職消防人員、總務處等相關處室部門工作人員
主要職責:負責校內火場區(qū)域人員的應急疏散工作;引導人員疏散自救,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錯的地點安排專人值守,搜索未及時疏散的人員,確保人員安全快速疏散至安全區(qū)域。
4、搶險救護組
組長:教育處負責人
副組長:總務處、衛(wèi)生所負責人
成員:校衛(wèi)生所醫(yī)護人員、安保處及總務處相關人員
主要職責:負責第一時間組織實施自救互救,搶救遇險師生,視情況搶救重要財產、檔案等;檢查學生身心狀況、進行臨時救治和必要的心理疏導;負責將受傷師生盡快運送到安全區(qū)域,并迅速聯系急救中心或撥打120,在專業(yè)醫(yī)務人員到達之前,救護組應對受傷師生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,為救治傷者贏得時間。預防次生災害發(fā)生。
三、應急處置
(一)報警與接警
1、無論任何部位發(fā)生火災,發(fā)現人員或現場人員都有義務立即向學校安保處值班室和“119”消防部門報警。報警時,應根據火災情況向周圍人員發(fā)出火警信號,同時以最準確、簡潔的語言向安保處值班室報警,必要時應向火警“119”報警。
安保處值班人員接到報警后,須迅速向學校消防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報告,并通知各工作組立即趕赴現場,按照本預案的任務和要求分工負責、密切配合,采取有效措施迅速開展工作。若撥打“119”報警后,應當向接警的公安人員簡明講清一下幾個內容:
(1)報警人姓名、住址、工作單位、聯系電話等;
(2)火災現場的準確位置;
(3)有關火災情況,如起火時間、燃燒的特征、火勢大小、有無被困人員、失火周圍有何重要建筑,消防車如何方便的進入火災現場等等;
(4)耐心回答“119”接警人員的詢問。打完電話,應組織人員到校門口引導消防車和消防人員快速趕赴火災現場。
2、接到火災通知后,領導小組應立即調集本校義務消防員和專兼職消防力量,使用微型消防站內的滅火器材、設備有效地組織撲救,力爭撲滅初起火災。在組織撲救時,應注意查明以下情況:
(1)起火部位、燃燒物性質、火災范圍、火勢蔓延路線及方向;
(2)是否有人受到火災威脅,同時查清火災被困人員的數量和所處地點,制定搶救方案;
(3)發(fā)生火災區(qū)域是否有易爆、易燃、有毒物質以及其數量、存放地點、存放形式、危險程度;
(4)被火災圍困或威脅的貴重物品和設備的數量、放置的地點、受火勢威脅程度,是否需要疏散和保護;
(5)起火建筑物的構造形式、結構特點、耐火等級與相連建筑的距離;可燃物受火勢威脅程度;起火建筑物安全通道、房屋出入庫位置;火場主要建筑物有無倒塌危險及哪些需要破拆、轉移等;
(6)火災撲滅后,要全面檢查現場,消滅遺留火種,并派人保護好火災現場,等待消防人員對火災進行現場調查。
(二)應急疏散
1、人員分布密集的場所要制定安全疏散計劃,確定在緊急情況下的安全疏散路線,并繪制平面圖,用醒目的箭頭標示出入口和疏散路線;要保證安全通道、樓體和出口暢通無阻;對工作人員按所處不同區(qū)域提出具體的任務和要求。
2、發(fā)生火警時,應有計劃、按順序疏散。首先通知出口附近和最危險區(qū)域內的人員疏散;然后視情況公開通報,告訴其他被困人員疏散。在疏散人員時,要注意防止疏散通道擁堵以致發(fā)生混亂情況;在火勢猛烈但疏散條件較好的情況下,可讓全體被困人員同時疏散。
3、正確引導疏導。工作人員要為被疏散人員指明各種疏散通道,并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錯的地方安排專人值守。同時,使用鎮(zhèn)定的語言呼喊,減輕或消除被疏散人員的恐懼情緒,使疏散工作有條不紊的進行。工作人員還要隨時向被疏散人員了解火場內是否還要被困人員,并大聲呼叫,喚起被困人員的意識,還要注意聽辨哪里有呼救聲、喘息聲,一旦發(fā)現被困人員,應迅速組織力量施救。
4、制止脫險者返回火場內。撤離火災危險區(qū)的人員有可能會重返火場內搶救財物或未逃離人員,造成人員疏散的混亂,妨礙疏散和滅火工作的開展。因此,要對疏散到安全區(qū)域的人員加強管理,必要時增加警戒人員的力量。
(三)初起火災撲救原則與步驟
1、撲救初起火災的原則
(1)先控制,后消滅;
(2)先救人,后救火;
(3)先重點,后一般。
2、撲救初起火災的步驟
(1)滅火組在接到火警后,應迅速趕往起火地點,聽從指揮人員的統一指揮,實施滅火。在指揮人員尚未到達的情況下,就近利用消防水源和滅火器材迅速撲救火災,防止火勢蔓延。
(2)滅火組人員到達火災現場時,如發(fā)現有人員被火勢圍困,應先救人,后救火;如發(fā)現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受到火勢威脅時,應迅速組織人員將易燃易爆物品轉移到安全區(qū)域;
(3)如起火物為易燃易爆物品,應先確定無爆炸危險的情況下,用干粉滅火器、沙石等進行撲救,用水將周圍的可燃物品淋濕,嚴禁用水撲救易燃易爆物品火災;如不能確定有無爆炸危險,應在安全區(qū)域做好準備的情況下,等待消防指揮人員的調令和火場指揮員的命令;
(4)待消防人員到達火場后,應聽從消防部門指揮人員的指揮,配合滅火工作。
(四)通訊聯絡
1、接到火災報警后,通訊聯絡組人員應迅速通知有關人員趕到火災現場,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撲救。
2、通知配電室停止對所發(fā)生火災場所的供電;
3、迅速通知有關人員控制車輛和無關人員進入火災周圍區(qū)域,同時清理火災周邊區(qū)域停放的車輛及其他障礙。
4、派人到各路口迎接消防車輛,并引導消防車輛到火災現場。
(五)搶險救護
1、搶險救護小組中的安保處、總務處人員應立即對火場周圍進行清障、警戒,做好疏散工作,并把逃離火場人員帶至安全地點。
2、衛(wèi)生所醫(yī)護人員對傷員進行緊急救護,如有人受傷,應根據傷勢情況處理,必要時安排車輛及撥打“120”請求急救中心進行救治。
四、善后處理
1、火災被撲滅后,安保處應保護現場,協助消防部門調查火災原因。
2、事故調查結束后,領導小組應及時下達指令,組織人員清理火災現場,盡快恢復正常的教學、工作和生活秩序。
3、領導小組根據消防部門作出的火災事故結論,區(qū)分責任,按照有關規(guī)定提出相關責任部門或人員的處理意見,報學校研究通過后,追究有關部門或人員的責任。
4、領導小組根據火災事故結論,提出善后處理意見,報學校研究通過后,妥善處理受傷人員的醫(yī)療、救助、補償等事宜。
5、領導小組根據火災事故結論,責成相關處室部門提出整改措施并監(jiān)督落實。
濟寧市第一中學消防安全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成員名單
組 長:李巖
副組長:李秋生、夏曉東、于 戈
成 員:房曉輝、李成順、何 南、劉建麗、武育新、
朱 峰、劉劍勇、張茂含、郭金麗、張云鵬、
李朝軒、崔 冰、彭 黎、馬 旭
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保處,辦公室主任由劉劍勇同志兼任。